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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黑社会组织被判刑 曾介入引汉济渭和黑河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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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上午,一起曾经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三天的黑社会性质案件公开宣判,被告人朱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被告人依法被判处二年又九个月至二十年不等的刑期。记者 李媛

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起,朱某纠集其它数名被告等人开始在西安周至县、户县、长安区等地开设赌场,以“抽水”、放高利贷等方式牟取非法经济利益。2004年至2013年间,为扩张势力范围,被告人朱某又先后笼络了一批人,相继介入了引汉济渭工程和黑河治理工程的施工。记者 李媛
27名被告人以开设赌场、承揽工程为主要获利手段,并由此实施了一系列争强斗胜、聚敛钱财而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朱某为首的人数众多、组织领导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记者 李媛
法院经审理查明,该组织从2004年至2013年数年的时间里,通过开设赌场、承揽工程以及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获取利益。多次有组织地实施了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暴力追讨赌债,暴力处理与他人纠纷,肆意伤害他人,强取他人财物,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严重危害了当地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严重危及当地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了恶劣影响。最终,被告人朱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被告人依法被判处二年又九个月至二十年不等的刑期。记者 李媛